精读阶段——中级经济法

默认教学计划
0人加入学习
(0人评价)
价格 免费
教学计划
承诺服务
该课程属于 中铁十一局集团2019年中级会计班 请加入后再学习

1、民事行为无效的情况:(5点)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

②虚假意思表示

③恶意串通

④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

⑤违反公序良俗

记忆:无独 虚假 串,法行强 公良。

 

2,撤销权行使的时间限制:

①知道或应当知道+1年

②重大误解+3个月

③受胁迫+1年

④放弃  5年未行使

 

3、可撤销名师行为的种类:(4种)

重大误解

受欺诈

受胁迫

乘人之危、显失公平

 

4、不得代理的有:

遗嘱

婚姻登记

收养子女等

 

5、代理的种类:

①委托代理

②法定代理

③指定代理

 

6、滥用代理权的情形:(无效)

与自己进行民事活动

代理双方进行同一民事活动

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被代理人利益

7、无权代理:

①没有代理权

②超越代理权

③代理终止后实施的代理

 

8、委托代理关系的终止:

①代理期间届满或代理事务完成

②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代理人辞去委托

③代理人死亡

④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⑤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9、法定代理或者指定代理终止:

①被代理人去的或者恢复民事行为能力

②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死亡

③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④指定代理人的人民法院或指定单位取消指定

⑤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消灭

 

10、仲裁的基本原则:

①自愿原则

②公平合理解决纠纷原则

③独立行使仲裁权原则

④一裁终局原则

 

11、不能仲裁的纠纷:

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强制性法律规范调整的法律关系的争议,如行政争议

劳动争议

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12、仲裁协议的内容:

①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②仲裁事项

③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13、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况:

①仲裁事项超过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

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

③胁迫手段订立的仲裁协议

④对仲裁事项或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又达不成补充协议的。

 

14、诉讼应当不公开的情形:

①涉及国家秘密

②涉及个人隐私

    诉讼经申请不公开的情形:

①离婚案件

②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

 

15、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时间:

判决书送达之日+15日内

裁定书送达之日+10日内

 

16、以下债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①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

②国债、金融债券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

③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④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债权请求权

 

17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

中止:客观原因。(最后6个月内)

中断:主观原因(重新计算诉讼时效)

[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