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培训班

(0评价)
价格: 免费

1.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房屋的赠与属于多方法律行为,单务合同。
2.撤销权应有撤销权人主动行使,撤销权应当在撤销权存续期间内行使;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一经依法撤销,自始无效.
3.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请求仲裁委员会做出决定,或请人民法院做出裁定;一方请求人民法院做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做出决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4.对于未在“首次开庭前”对人民法院受理该诉讼提出异议,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5。义务人请求延期履行属于诉讼时效中断事由之一(a.权利人向义务人请求履行事项;b.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c.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请求仲裁;d.与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有相同效力的其他情况;)
6.属于代理行为的是:彩票代售点向彩民销售彩票;(仓储公司代客户保管货物,不涉及第三人,只是双方之间的仓储合同关系,不构成代理)
7.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权利人丧失胜诉权,但“实体权利并不消灭”;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通常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的中止事由应当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才能发生中止诉讼时效期间的效果; 
8.所附条件应当是将来发生的事实;所附条件应当是不确定的事实;所附条件应当是当事人任意选择的事实;
9.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属于经当事人申请可以不公开审理的民事案件;如果是涉及国家秘密,则“应当”不公开审理;
10.因合同纠纷引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当时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11.一方或者第三方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12.先立案的人民法院不得将案件移送另一个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在立案前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立案的,不得重复立案;
13.诉讼时效期间中止事由举例: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表人;
14.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仲裁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生效仲裁调解书与生效仲裁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仲裁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15.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而非由院长直接决定再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原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执行;
16.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可以由被告住所地、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
17.年龄≥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8无民事行为能力,“完全不能”辨认;8≤X<18岁,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不能完全”辨认;(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纯属获益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赠行为等是有效的)
18.代理关系的终止:(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3)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4)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5)作为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
19.仲裁协议具有独立性,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不能申请仲裁;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
20.仲裁实行回避制度;仲裁一般应当开庭进行;仲裁一般不公开进行;申请仲裁后,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
21.无权代理:
(1)没有代理权而实施的代理;
(2)超越代理权而实施的代理;
(3)代理权终止后而实施的代理。
22.滥用代理权:
①自己代理: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进行民事活动;
②双方代理:同一代理人代理双方当事人进行同一项民事活动;
③恶意串通: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
23.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4.根据《仲裁法》的规定,申请仲裁后,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

[展开全文]
柒夜 · 2020-05-17 · 默认教学计划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