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增值税会计核算与管理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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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 ¥229.00
承诺服务

掩饰长期债务,不重视或有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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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供材料:

一般材料:集中采购

项目自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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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包模式分包款扣除子公司预缴集团公司差额预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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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点:1、流动性 2、单件性 3、周期长

模式: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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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设置:8个2级科目,13个3级科目。

应交未交和多交的转到“交未交增值税”,转出进项税留抵不转

科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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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ohb · 2018-02-17 · 概述(下) 0

一、确定纳税义务的总体要求

1、要价税分离

2、严格确认纳税时间:收款时间、开具发票的时间、合同约定的时间

3、特殊的涉税行为要准确核算

混合销售、兼营

二、确定纳税义务的具体要求

(一)税率和征税率

1、一般纳税人

11%

2、小规模纳税人

3%

3、兼营

分别核算、分别纳税

(二)计税方法

一般计税方法

简易计税方法(36个月不能变更)

(三)一般计税方法下的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销售额是指什么提供建筑服务等应税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在劳务合同中,我们收取的劳务队伍的水电费是否定义为价外费用,体现到合同中结算方式和发票的开具金额上。

兼营

混合销售行为。

如:门窗制作及安装,大型钢结构的制作运输和安装

代局指模式或叫授权经营模:

审计审价审减情况如何办,在国家管理的审价中,国家进行审价验工计价,在审价审计中我们甲方给我们的验工计价工程结算被审减了怎么办。要开红字发票。

过渡政策,

三、夸县事的预缴

分包款的扣除: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税务局规定的合法有效凭证,否则不得扣除。

外管证,国税2016年106号文件

办理电子外管证 

外管证的期限是和工程时间之一,

报销登记,产生纳税义务

2016年17和公告

国税2016年53号文件

归纳工作内容和分工

公司机构         项目部

办理外管证      报验登记

开具发票         预缴纳税(凭证)

建增值税台账、纳税     传递纳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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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1类变更和2类变更。客户可能认可----补充协议、签字资料、

该收入可能可靠计量---量和价

建造合同和增值税的确认的收入是不一样的。

收入和成本的价税分离

注意分包金额的价税分离

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

内部分包和外部分包的关系款

会计核算

1、归集成本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应缴增值税----进项税款

     贷: 应付账款----xx单位

2、确认合同收入、费用和合同毛利

借:主营业务成本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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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2016】106号文件

综合利用

建造现场

建造合同第十六条,合同完成后处理的废旧物资等于合同有关的零星收益,应冲减合同成本。

第一大类:

1、高新企业的认定,对研发费用有要求

2、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对研发费用的比率也有特殊的要求

3、特级资质就位。对研发费用有要求

第二大类

申报科技奖励有要求

免税收入进项税不能抵税

资金的使用费:

独立交易

内部资金调剂

2016年缴纳税率为6%

1、统借统还额都是多少。对外借了10个亿,对下接了12亿(这个时候不属于统借统还)

2、额度。对外借款利率和对内不一致(这个时候不属于统借统还)

3、合同形式:集团公司对金融机构借款部分和对内部子公司调剂资金的这部分。要签的事统借统还的资金合同。或叫借贷分拨合同。而不是通常意义上的借款合同。

统借统还要不要开票。

例如:集团向银行借款10亿,向子公司贷款15亿,如何处理

可向子公司收取10亿的贷款利息,其他5亿不收取利息,5亿产生的利息可以通过利润分配解决。

管理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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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固定资产分

1、处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2、五证合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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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产重组的概念

1、企业再日常经营活动以外发生的法律结构或经济结构重大改变的交易

企业法律形式变化、再无重组、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合并、分立

2、政策依据

将全部或者是部分实务资产以及与之关联的债权负责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以及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行为不征收增值税。

二、视同销售

实际业务就是以物易物,财务上交非货币性交易,税费上交视同销售

八类行为:共十一条

注意第三条: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到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1、第一个要点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中的视同销售是各自独立的

2、会计和税法的不一致

三、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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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价税分离

2、抵扣凭证

3、试用什么政策

什么情况下可以抵扣,什么情况下不能抵扣

4、税率:4档,17%、11%、13%、6%。

征收率两档:5%和3%

预征率两档:2%和5%、3%

5几个概念:劳务分包、劳务派遣

一般材料、甲供材料

实际难点

增值税发票的管理,论证、抵扣

 

第一节: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及确认

1、注明税额的抵扣凭证

(1)增值税专用发票

(2)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发票值税专用缴款书

(3)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注意认证和海关的稽核

2、计算税额的抵扣凭证

(1)农产品收购发票

(2)农产品销售发票

3、特殊情况的抵扣凭证

(1)税收缴款凭证

(2)收费公路通行费发票

第二节  材料费与进项税额

 

一、一般材料

1、概念:建造单位直接采购的和甲空材料

不是甲供材料

2、政策规定

可以抵扣的

(1)从销售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2)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发票值税专用缴款书

(3)购进农副产品

不能抵扣的

(1)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

(2)销售货物和者应税劳务适用于免税项目

(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和者应税劳务

3、账务处理

例题1

二、甲供材

1、概念:

(1)甲供材包含在工程承包合同总价中,

(2)甲供材不包含在工程承包合同总价中

2、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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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机械费用

一、自有机械

1、概念

企业自己采购的固定资产

2、政策规定

17%

3、账务处理

二、租赁机械

1、概念

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

 

2、政策规定

第四节  人工费

一、内部人工

1、概念

内部工程队职工  是指企业内部正式职工经过企业培训考核合格成为队长,劳务人员原则上由队长招募,人员的住宿、饮食、交投等由企业统一管理,工资由企业监督队长发放或由队长编制工资表企业直接发放。

2、劳务分包

将工程分包给具有劳务分包资质的建筑劳务企业

也就是工序分包

一般纳税人11%,小规模纳税人3%

入账依据是结算单和增值税专用发票

3、劳务派遣

税率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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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和不动产,在使用用途发生变化时,是各难点

不动产的概念

动产的概念

税率的问题

固定资产的界定

有形动产

不能抵扣项目

1、用于简易征收的、免征项目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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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等抵扣额进项税的确认

如果要抵扣

1、凭证条件

实质:增值税的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销售发票;税收缴款凭证(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

2、期限条件

规定时间内进行认证,如何没有完成就无法抵扣

(1)开具之日起180日(目前好像变了)

(2)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采用“先比对后抵税”

(3)逾期(真实交易、客观原因)要主管税务机关逐级上报由国税总局认证、稽核比对相符的增值税抵扣凭证,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

如:因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有关司法、行政机关扣留等。

3、内容条件

根据业务内容来界定

如:由于简易计税项目、免税项目、集团福利或个人消费、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4、其他条件

(1)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不能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2)应该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而未办理的。

二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会计处理

1、购进当期不符合条件

(1)购进取得抵扣凭证时

借:应税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100

   贷:银行存款---             100

(2)金税务机关认证后,应借记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科目,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100

贷:应税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100

如果不能抵扣,同时

借:相关科目(资产、成本)1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100

2、购进当期符合抵扣条件,以后期发现不符合抵扣条件

(1)购进当期,其进行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100科目

(2)以后发现不符合时

借:相关科目(资产、成本)1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100

例题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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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销售旧货,依照3%减按2%征收。

销售取得、自建的不动产:5%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5%

出租不动产:5%

个人销售取得、自建的不动产:5%

个人出租住房:依照5%减按1.5%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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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建筑业增值税的基本要素

一、纳税人:指中华人们共和国境内提供建筑服务的单位和跟人

(一)1.承包、承租人,2.扣缴义务人,3.一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500万)

(二)、一般纳税人的登记程序

1.年销售额大于500万,

2.除国家税务总局另规定外,一经成为纳税人,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3.申报期结束后20个工作日。如果超期税务局在10工作日通知

4.纳税辅导期6个月,试点阶段。

二、征税范围:工程服务,安装服务,装饰服务、修缮服务,其他建筑服务

(一)建筑行业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行为

三、税率、征收率

(一)一般纳税人,计税11%,预缴2%

(二)简易计税,计税3%,预缴3%

四、税收优惠

(一)简易计税:清包工、甲供工程、建筑行业老项目

(二)免征增值税:1.签订跨境工程合同,2.地点在境外,3.在主管税务机关登记

(三)1.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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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提销售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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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教师

天扬君合财税咨询集团副总经理、国家一级注册税务师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建筑业“营改增”培训课程讲师、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网校特聘“营改增”授课讲师、天扬君合建筑业“营改增”专家。

课程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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