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考试科目《税法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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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优惠:免税,减征,酌情减免

因遭遇意外事故自然灾害原因由省级政府酌情减免

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

农业生产取用水(限额)  

纳税地点:开采地,生产地,收购地

应纳税额越大,纳税期限越短 ,不能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扣缴义务人纳税发生时间为支付首笔货款或首次开具支付货款凭据的当天

换算比=精矿单价/(原矿单价*换算比)

资源产品抵债视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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