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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扣缴义务人
扣缴义务人:1.境外单位或个人在济宁诶提供应税劳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以购买者为扣缴义务人。2.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登记期限,申报期结束15日内,生效时间;当月或次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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