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企业间均以非货币性资产进行互惠转让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企业间均以非货币性资产进行互惠转让
非货币资产交换 (<25%)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仅仅包括企业间主要以非货币性资产形式进行的互惠转让。
指标=支付(收到)的补价/换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100%
补价<25%(不含25%),可认定为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通常补价占整个资产交换金额的比例低于25%(不含25%)的,可以认定为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支付补价方
支付的补价
-----------
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换出资产公允+补价)
收到补价方
收到的补价
--------------
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应收账款--货币性资产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认定
通常补价占整个资产交换金额的比例低于25%(不含25%)的,可以认定为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应收账款属于货币性资产
小于25%,,但不包含。判断非货币性资产比例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25%为界。补价大于等于25%为货币性资产交换;小于25%为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注:小于25%
1.货币性资产:库存现金、银行存款、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等
2.非货币性资产:除货币性资产以外的资产,包括存货、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
3.非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之间互惠转让
4.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属于非互惠转让:
①作为股利发放给股东
②政府无偿提供给企业
③企业合并、债务重组取得的
④企业以发行股票形式取得的
5.货币性资产(补价)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比例小于25%,可认定为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反之为以货币性资产取得非货币性资产。
计算公式(均不包含增值税):
补价/换入(出)资产公允价值*100%<25%
补价/换入(出)资产账面价值*100%<25%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等也属于货币性资产
2、交易性金融资产由于是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未来属于不可靠计量,因此也属于非货币性资产。
3、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必须满足第一必须是非货币性资产;第二必须的满足互惠转让条件。
4、在企业合并、债务重组中取得的非货币性资产,以及发行股票取得非货币性资产等,均不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范围。
5、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认定,通常补价占整个资产交换金额比例低于25%,整个资产的交换金额有公允价值的利用公允价值计算,没有公允价值的可用账面价值计算。以上价值均不含增值税额
非货币资产交换的认定:通常补价占整个资产交换金额的比例低于25%(不含25%)
支付补价方:支付的补价/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100%
收到补价方:收到的补价/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100%
换入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计量,分母可以用账面价值 分母不包含增值税税额
第七章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第一节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特征和认定
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指以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非货币性资产进行的交换。
二、认定比例,低于25%(不含25%)
交易性金融资产也是非货币型资产
货币性资产所占比例小于百分之25 等于都不行
支付的
用摊余成本法计量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是货币性资产
政府补助,发放股利,企业合并,债务重组,或以发放股票形取得非货币性资产等,均不属于本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第七章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第一节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特征和认定
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非货币性资产
股价/公允价值 大于25% 属于货币性资产 小于25% 属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一、特征
概念: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等非货币性资产;不涉及或只涉及少量货币性资产(补价)
货币性资产:货币资金和以固定或可确定的金额收取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
非货币性资产:存货、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长期股权投资等;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确定的
特征:非货币性资产,互惠转让;一般;不涉及或只涉及少量货币性资产
企业合并、债务重组中取得的非货币性资产或企业以发行股票形式取得的非货币性资产,是非货币性资产形式,但不属于非货币性资产准则
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认定
判断标准:补价低于25%,不包括25%
支付补价方:指标=支付补价/换入资产公允价值
收到补价方:指标=收到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
注意:1.公允价值不能计量,用账面价值;2.不考虑增值税税额
是否是货币性资产主要看是否价值固定
双方都是非货币性资产,且要互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