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Ⅱ课程

税法Ⅱ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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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 免费
教学计划
承诺服务

特殊收入确认

分期收款收入:按合同确定收款日期

视同销售:

1、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

2、用于交际应酬

3、用于职工奖励

4、用于股息分配

5、用于对外捐赠

按公允价值确定销售收入(所有权发生改变)

不征税收入:

1、财政拨款

2、政府性基金

3、财政专项用途资金

不征税收入应在5年内使用。

免税收入:

国债利息收入

居民企业之间股息红利 (已经为税后红利)持有期间为12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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