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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的立法原则,筹集地方财政收入,有利于加强房产管理 配合城市住房制度改革。调节财富分配。
1.个人出租房产或单位向个人出租,按4%征税。个人非营业用房产免征。
2.优惠政策:大修停用半年以上房屋免征,小规模纳税人省级政府可以决定50%内减征。
3.地上地下相连的地下建筑物,不征,单独的要征。
4.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以此确定房产地价。
5.生产经营房产,从生产经营当月缴纳房产税。
工作时间:上午08:00-11:50 下午13:2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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