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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田水利占用耕地按每平方米2元征税
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水利工程占用耕地,减按每平方米2元的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
在人均耕地低于0.5亩的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适当提高耕地占用税的适用税额,但提高的部分不得超过规定确定的适用税额的50%。
纳税人因建设项目施工或者地址勘察临时占用耕地,应当依照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纳税人在批准临时占用和耕地期满之日起一年内依法复垦,恢复种植条件的,全额退还已经缴纳的耕地占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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