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道德和基础规范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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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簿规范:依法建一套账

会计账簿: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其他辅助性账簿(支票登记簿、票据登记簿、代保管物资登记簿、经营性租赁资产登记簿、账外物资登记簿)

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必须采用订本式账簿

不对用银行对账单或者其他方式代替日记账

对账规范:

(1)对账工作至少每年一次

(2)应当定期对会计账簿记录的有关数字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家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项相互核对,保证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总账有关账户的余额核对、总账与明细账核对、总账与日记账核对、会计部门的财产物资明细账与财产物资保管和使用部门的有关明细账核对等)

结账规范:

定期结账

结账前,必须将本期内所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全部登记入账

结账时,应当结出每个账簿的期末余额

需要结出当月发生额的,应当在摘要栏内注明“本月合计”字样,并在下面通栏划单红线。需要结出本年累计发生额的,应当在摘要栏内注明“本年累计”字样,并在下面通栏划单红线;12月末的“本年累计”就是全年累计发生额。全年累计发生额下面叮当通栏划双红线。

年度终了结账时,所有总账账户都应当结出全年发生额和年末余额

年度终了,要把个账户的账户的余额结转到下以会计年度,并在照耀懒注明“结转下年”字样

特别说明:

记账人员或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调动工作时,应当注明交接日期,接办人员或监交人姓名,并由交接双方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用计算机打印的会计账簿必须是连续编号,经审核无误后装订成册,并由记账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或者盖章

财务报告编制规范

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及其说明。会计报表包括会计报表主表、会计报表

编制规范:

定期编制,并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期限对外报送财务报告(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

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

如果不同会计年度会计报表中各项的内容和核算方法有变更的,应当在会计年度报表中加以说明

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装订成册,在封面上加盖公章。封面上应当注明:单位名称、单位地址、财务报告所属年度、季度、月度,送出日期,并由单位领导人、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

单位领导人对财务报告的合法性、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如果发现对外报送的财务报告有错误,应当及时办理更正手续。除更正本单位留存的财务报告外,还应同时通知接收财务报告的单位更正。错误较多的,应当重新编报。

会计档案保管规范:

1.法规依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2.会计档案的内容:

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其他会计资料

其他会计资料:银行对账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纳税申报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

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有关电子数据、会计软件资料等应当作为会计档案进行管理。

3.会计档案室设置规范

(1).单位档案管理机构

(2).单位会计管理机构可临时保管,但出纳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4.会计档案归档时间的规定

原则上:年报报出后至下一会计年度结束

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应当由会计机构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把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如确有需要,可经申请后最长保管3年

5.会计档案保管时间的规定: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的第一天算起

永久和定期两类,定期分为30年、10年

凭证类:30年

账簿类一般为30年(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其他辅助性账簿

固定资产卡片为资产报废后保管5年

财务报告类:月、季度、半年度财务报告:10年

年度财务报告:永久

其他类: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10年

银行对账单:10年

纳税申报表:10年

会计档案移交清册:10年

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会计档案档案鉴定意见书:永久

企业会计档案借阅规范:

各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

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

企业会计档案销毁规范

销毁条件:打倒保管期限,并且不涉及法律纠纷问题

销毁程序:

由档案机构会同会计机构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并提交办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有两机构共同派员监销,监销人应在清册上签名盖章。如有上级主管部门,还应当报批上级主管部门

9.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内部会计管理体系、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账务处理程序制度、内部牵制制度、稽核制度、、原始记录管理制度、定额管理制度、计量验收制度、财产清查制度、成本核算制度、财务会计分析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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