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基础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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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纳税人总分支机构增值税汇总纳税

一、含义 航空运输业 1%  邮政 铁路运输 1%  3%

二、纳税地点

三、计算方法

总机构

总机构销项税:机构汇总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总机构及分支机构)*适用税率

总机构进项税:总机构汇总应征增值税销进项税(包括总机构及分支机构)*适用税率

总机构当期应补(退)税额=销项-进项-当其分支机构已缴纳的增值税税额(预缴和补缴)

年度清算:分支机构年度销售额/总机构汇总年度销售额*总机构汇总的年度应纳税额 与分支机构预缴增值税比较。

分支机构

(应税服务范围)应缴纳增值税=销售额*预征率

(销售货物,修理修配劳务)按增值税规定就地申报缴纳

四、纳税申报

五、征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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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中的税收优惠

一.免税的跨境应税服务

  1. 不限制境内境外
  2. 限制仅限制境外

签订合同,全部收入来源境外,免税收入不得开专票

二.免税营业税过渡期免增值税

  1. 残疾人提供应税服务
  2. 飞机喷农药
  3. 个人著作权的转让
  4. 试点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或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服务与技术转让价款要开在同一张发票上)
  5. 随军家属就业(60%)
  6. 城镇退役士兵,新服务型企业(30%)
  7. 军队转业干部
  8. 失业人员就业: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个体每年8000扣减 服务企业4000上下浮动20%扣减

2011.1.1-2013.12.31

三、新增免征增值税政策

试点纳税人提供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

四、新增即征即退增值税政策

提供管道运输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

 

特别规定:

放弃免税,退税后36哥月不得在申请免税减税,可以开具专票

 

增值税纳税期限

1,3,5,10,15,1个月,1季度。固定纳税人以一个月为标准,小规模以季度为准。

纳税地点

固定业户:机构所在地 中铁中邮汇总纳税

非固定业户:劳务发生地

进口货物:报关地海关

扣缴义务人:机构所在地 居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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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项额、销项税额的确定

1.销售退回

从销售货物退回或折让当期的销项税额扣除,已开出专票的应该开具红字专票冲减。(包括应税服务)

2.折扣

对于销售货物如果发票上销售额,折扣额在一张发票上的可以按着折扣额后销售额征收增值税。企鹅标注地方必须是在金额栏,如果在备注栏或者分开开具的按照销售额全额计税。

3.纳税人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销售额。

  • 纳税人近期销售货物的平均价格
  • 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期间同类行业的平均价值
  • 组成计税                  成本*(1+成本利润率)

属于应征消费的货物,还应该加上消费税额。

应税服务中与销售货物有不同之处

不仅限制偏低还有偏高项,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

4.兼营

纳税人兼营营业税应税项目,应当分别核算应税服务的销售额和营业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核定应税服务的销售款。

5.差额征收项

包括有形动产社会性回租

客运场站服务

知识产权代理,货物运输单利。代报关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

回租以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动产价款本金及对外支付的借款利息

试点纳税人提供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向承租方收取的本金不得开具专票可以开普票

6.销售额

一般:含税销售额/(1+税率)

小规模: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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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增值税计税原理

加法

减法  扣额法、扣税法

我国现在用扣税法

二、我国增值税计税方法

一般计税方法: 一般纳税人

简易计税方法:  一般纳税人的特定业务,小规模纳税人。

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 3%

试点实施之前购建的有形动产作为租赁标地物 3%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有五种方式征4减半。

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应税服务:为收讫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

先开具发票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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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的税率及征收率

一、一般纳税人:

销售货物,提供修理修配劳务   17%

吃、用、看、种                      13%

出口                                        0%

有形动产租赁                          17%

交通运输、邮政业                   11%

有形动产以外的现代服务业      6%

    一般纳税人使用简易计税的税率 6% 3%

4%  征4减半

    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3%的征收率

  1. 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
  2. 试点实施之前购进或自制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
  3. 电影放映、仓储、装卸、收派服务

      小规模纳税人被认定一般纳税人后出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征4%减半

二、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适用3%

销售旧货 征4%减半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2%

三、兼营、混合销售和混业经营

兼营。混合销售分开计税,否则从高适用税率或征收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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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改增应税服务范围

  营改增之后,加入了应税服务概念。因此增值税包括三个方面

  1. 销售和进口货物
  2. 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3. 提供应税服务

   营改增之前的混合销售和兼营变成了混业经营

    增值税内部的兼营和外部的兼营。分别核算分别纳税 

    混合销售时主要看起主要的业务是什么,但特殊的是建筑业提供建筑劳务务又销售资产货物要分开征税。

   出租方提供汽车租赁----有形动产租赁

   连车带司机一起出租------ 交通运输业

仓储服务 6%  有型动产租赁 17%

不动产的租赁还增营业税

收派服务区别交通运输和邮政业除中国邮政以外的公司,

邮政业专门指中国邮政!

2、境内的诠释

境内销售货物:销售货物的起运地或所在地在中国境内

境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提供的应税劳务发生在境内

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应税服务一方属于中国境内单位个人。

特例: 境外向境内提供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应税服务/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

3、 非营业活动

  1. 单位或个体工商户聘用员工为雇主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2. 非营业活动中提供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     

    不征增值税项目:

      1.航空积分兑换的机票

      2.国家指令无偿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

    视同销售货物和视同提供服务

    向其他单位和个人无偿提供交通运输业、邮政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但公益活动为目的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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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纳税人及其分类

    一般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应税劳务增值税,应税服务增值税。

纳税人                                        标准

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      50万

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                    80万

提供应税服务                               500万

    如何正确认定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在营改增后变的更加复杂,原来只要根据应税劳务就可以确定,现在还需要加入对应税劳务的判定标准。

    按照主体不同,可分为企业、非企业、个人、个体工商户、其他。

     然后在按照经常发生和不经常发生,是否超过标准。对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分别进行判定。

   例如:企业经常发生应税劳务超过标准和经常应税服务超过标准。

            企业经常发生应税劳务超过标准和经常应税服务未超过标准。

           因此一共有32种可能。但只要记住最基本的标准和原则就可以很好区分。值得注意的是,只要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就不用再考虑了,它一定是一般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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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分类,征收范围及税率

   1.增值税发展历程

1954首先在法国,1979我国引进在自行车 农业织制行业。

增值税范围的改革,增值税的计税方法的改革

    2.

营改增2012年在上海进行1+6。

营改增对上海周边省市的影响

财税2013年 106号关于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通知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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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运输企业提供的旅客利用里程积分兑换的航空运输服务,不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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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3 年第 52 号:关于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服务增
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7. 财税 〔2013〕 74 号: 关于重新印发 《总分机构试点纳税人增值税计算缴纳暂行办法》
的通知
8.财税〔2013〕86 号:关于部分航空运输企业总分机构增值税计算缴纳问题的通知
9.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3 年第 68 号:关于发布《航空运输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
办法》的公告
10.财税〔2013〕106 号: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目前有效的营改增文件 3 3 :
11.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3 年第 75 号: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
12.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3 年第 76 号:关于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发票
及税控系统使用问题的公告
13.财税〔2013〕111 号:关于铁路运输企业汇总缴纳增值税的通知
14.财税〔2013〕121 号:关于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政策的补
充通知
15.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4 年第 5 号: 关于发布 《邮政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的公告
目前有效的营改增文件 4 4 :
16.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4 年第 6 号:关于发布《铁路运输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
办法》的公告
17.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4 年第 7 号:关于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纳
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18.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4 年第 11 号: 关于发布 《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 (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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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增值税纳税人分类如何具体区分?

2、纳税范围

3、税率及征收率

4、境内:(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2)销售货物的起运地或者所在地在境内; (3)提供的应税劳务发生在境内--境内提供应税服务,是指应税服务提供方或者接受方在境内

5、视同销售8种情形:

①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②销售代销货物;

③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④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⑤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⑥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⑦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

⑧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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