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经济法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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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代理

被代理人-授权给代理人-寻找供应商,独立进行意思表示-第三人/相对人-第三人与被代理人签订合同,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1代理人必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法律行为

如行纪,寄售

2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独立地向第三人进行意思表示

传递信息、居间等非独立进行意思表示的行为

3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

订立遗嘱,登记结婚,收养子女都必须是本人,不能代理

二、种类

1.委托代理 

2.法定代理 无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法定代理人

三、滥用

1.自己代理

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名义与自己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

2.双方代理

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同时代理的其他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的双方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

3.代理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相对人负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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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

概念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的法律制度。

代理人 要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第三人=相对人

提示:

1.必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法律行为

行纪、寄售不属于代理

2.在代理权限内独立的向第三方进行意思表示。

传递信息、居间等非

3.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

具有极强人身属性的性行为不可以代理

 

委托代理

法定代理

代理权的滥用

1自己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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